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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力:代重要子公司『特力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05年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配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6/03/24

2.公司名稱:特力屋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通過105年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配案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員工酬勞金額為新台幣7,311,780元。

(2)董監事酬勞金額為新台幣10,967,670元。

(3)上述金額均以現金發放之。

(4)與105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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