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力:代重要子公司『特力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05年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配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6/03/24
2.公司名稱:特力屋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通過105年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配案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員工酬勞金額為新台幣7,311,780元。
(2)董監事酬勞金額為新台幣10,967,670元。
(3)上述金額均以現金發放之。
(4)與105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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