億泰:本公司106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權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6/03/23
2.公司名稱:億泰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不適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辦理,持有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於所公告受理期間,向
本公司提出106年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
,均不列入議案。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受理股東之提案處所:億泰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地址:台北市仁愛路二
段91巷1號1樓。
(2)受理股東之提案期間:106年4月7日起至106年4月17日止。
(3)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4)以上所提及其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鉅亨贏指標
了解更多#動能指標下跌股
- 講座
- 公告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