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6/03/222.公司名稱:新光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金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6.因應措施:員工酬勞為新台幣314,331元,董監酬勞為新台幣0元,以現金方式發放。上述決議金額與105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