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發科: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3-22 13:40
第二條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106/03/2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謝清江;副董事長暨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擔任擎發通訊科技(合肥)有限公司之董事長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出席董事全體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謝清江;副董事長暨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擔任擎發通訊科技(合肥)有限公司之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中國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區黃山路622號軟體研發中心B座1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軟硬件開發及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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