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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06年度第1期長期次順位金融債券
3.發行總額:新臺幣肆拾億元整;分為A、B、C券,A券發行金額為
新臺幣參億玖仟萬元整,B券發行金額為新臺幣貳億伍仟萬元整,
C券發行金額為新台幣參拾參億陸仟萬元整。
4.每張面額:新臺幣壹仟萬元整
5.發行價格:依債券面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A券發行期間為7年,自中華民國106年3月28日起至113年3月28日到期;
B券發行期間為8年,自中華民國106年3月28日起至114年3月28日到期;
C券發行期間為10年,自中華民國106年3月28日起至116年3月28日到期。
7.發行利率:A券:固定年利率1.50%;B券:固定年利率1.60%;
C券:固定年利率1.85%。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為符合海內外通路布局之資本要求及提升風險承擔能力
10.承銷方式:委託輔導銷售顧問
11.公司債受託人:無
12.承銷或代銷機構:不適用
13.發行保證人:無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臺灣中小企業銀行營業部
15.簽證機構:無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無
17.賣回條件:無
18.買回條件:無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無
20.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無
21.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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