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第21款1.事實發生日:104/11/112.發生緣由:本公司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及第32條第2項規定,處罰鍰新台幣32萬元。3.處理過程:依台北巿政府裁處書辦理。4.預估可能損失:新台幣32萬元。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依勞動局查核發現事實進行改善,並依勞動基準法規範辦理。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