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出團?消保處揭露旅遊產品涉及廣告不實的招數
鉅亨網記者宋宜芳 台北 2017-03-17 11:24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近期檢視旅行業者網站資料,發現部分旅行業者網站首頁旅遊產品行銷上,號稱「保證出團」類型的旅遊產品,在非顯著的網頁中,以一般文字顯示「最低組團人數」限制,這類文宣恐已涉及廣告不實。
行政院消保處揭露旅遊網站產品行銷的真相,保證出團,仍有人數限制。消保處舉三大情況說明:
(1) 像是最低組團人數於「旅遊契約書」網頁中記載「本旅遊團需有 16 人以上簽約參加始組成」。
(2) 最低組團人數於「活動附註」網頁中記載「本行程最低出團人數為 15 人以上 (含),最多為 42 人以下 (含)」。
(3) 最低組團人數於「注意事項」網頁中記載「本團最低出團人數為 20 人以上 (含領隊),最多為 45 人以下 (含領隊)」。
上述現象,行政院消保處認為,易造成消費者被顯著的「保證出團」文字吸引,忽略另有「最低組團人數」記載,而認為「本團無須考量出團人數,只要有報名參團,一定會出團」的廣告不實疑義外,更有可能違反交通部 (觀光局) 公告之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
消保處表示,如果旅行業如推出「保證出團」的旅遊產品時,應於網頁、廣告文件或行程表中以顯著字體載明如何保證出團。
例如:「保證 5 人出團」(以 5 人為例)。旅行業推出之旅遊團,如有「最高組團人數」之限制者,亦同;亦呼籲各旅行業者,儘速檢視所屬網頁,如有推出「保證出團」旅遊產品者,應將「保證出團條件」以顯著方式併同載明,避免散落各網頁中,致衍生廣告不實及消費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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