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第26款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經濟日報、蘋果日報等
2.報導日期:106/03/09
3.報導內容:
一、工商時報B3版「…除今年首季順利取得S代碼個案再利用許可,毛利率看增外,轉
上櫃作業也已近尾聲。…」
二、經濟日報C4版「…首季可望取得重金屬汙染土壤個案再利用執照,提升新化廠產
能,今年將調整產品組合…,力拚毛利率成長。…」
三、蘋果日報「…由於預期新化土壤復育廠可於今年第一季取得S代碼個案再利用許可
,…帶動台境獲利能力的大幅精進。…創造公司在今年營收與毛利率維持優於去
年的營運表現。」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一、本公司新化廠事業廢棄物(污染土壤)再利用個案計畫申請書業經行政院環保署複
審通過,目前待辦理相關行政作業,以完備核定程序。
二、本公司未來營運計畫係提升廢棄物處理及環境檢測相關業務營收比重,媒體報導
未來毛利率變化預估,係參考公司營運策略所為之推估,非本公司預測資訊。
三、本公司各項財務或業務資訊均依法令規定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提醒投資人應
以本公司公告訊息為主要參考依據。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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