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新科:本公司董事會通過開曼華新科技有限公司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新台幣一千萬元以上且達華新科技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以上(代開曼華新科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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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106/02/17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釜屋電機株式會社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為開曼華新科技有限公司99.96%持股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453021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548864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33641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82505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週轉資金及提前償還關係人借款需求
(1)公司名稱:Kamaya Electric (M) Sdn. Bh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為釜屋電機株式會社100%持股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453021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94161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94161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週轉需求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保證票(本票)
(2)價值(仟元):333641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3626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861
5.計息方式:
1.開曼對釜屋電機株式會社:年利率1.2%
2.開曼對Kamaya Electric (M) Sdn. Bhd.:年利率1.2%
6.還款之:
(1)條件:
到期償還本金及按季付利息,並將視該公司資金狀況於到期日前得隨時要求其
提早全部或部份償還
(2)日期:
1.開曼對釜屋電機株式會社:自借款日起一年到期
2.開曼對Kamaya Electric (M) Sdn. Bhd.:自借款日起一年到期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826058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9.62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接受資金貸與公司
1.釜屋電機株式會社
所提供擔保品之價值(仟元):NTD333,641
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NTD136,260
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NTD1,861
2.Kamaya Electric (M) Sdn. Bhd.
所提供擔保品之價值(仟元):NTD94,161
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NTD606,529
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NTD232,351
3.2/17經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並據以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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