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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CNFIN.COM / XINHUA08.COM)--據財新網4日報導,央行近期下調分支機構常備借貸便利(SLF)的利率,並將期限調整為只有隔夜和7天,取消了2014年試點時的14天期。
報導稱,指導利率方面,央行此次明確,如果符合宏觀審慎的要求,隔夜回購利率水平由5%降為4.5%,7天利率由7%降為5.5%。如果不符合宏觀審慎的要求,則分別要加100個基點。一旦資金價格觸及此線,央行便會通過SLF向市場投放流動性。
在央行總行層面,發放的SLF期限目前仍是一個月,利率根據市場情況定。
據了解,2014年1月20日起,央行在北京、江蘇、山東、廣東、河北、山西、浙江、吉林、河南、深圳開展SLF操作試點,由當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向符合條件的中小金融機構提供短期流動性支援。
2月11日央行宣布,在前期10省(市)分支機構試行SLF形成可復制經驗的基礎上,決定在全國推廣分支機構SLF。
央行於2013年初創設了SLF,主要功能是滿足金融機構期限較長的大額流動性需求,對象主要為政策性銀行和全國性商業銀行。
分支機構SLF是短期流動性調節方式的創新嘗試,主要解決符合宏觀審慎要求的中小金融機構流動性需求,完善中央銀行對中小金融機構提供正常流動性供給的渠道。
人民銀行分支機構SLF的對象包括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和農村信用社四類地方法人金融機構,采取質押方式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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