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盟:補充澄清媒體報導(工商時報106年2月3日B4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6/02/03
2.公司名稱:桂盟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2月3日B4版
6.報導內容:
1)桂盟 Q1獲利有望創高。
2)法人估首季EPS有機會超越去年第3季的1.95元,創單季獲利新高。
3)法人表示,桂盟去年前3季EPS達4.98元,2016年全年EPS有機會挑戰6.5元,
可望超越2015年創下的6.22元新高紀錄。
7.發生緣由:澄清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
(1)該報導內容係屬媒體臆測。
(2)有關本公司重大財務、業務資訊,均依相關規定公告,
請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資料為準。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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