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金:代子公司華南銀行公告董事會通過申請發行無到期日非累積次順位金融債券額度新臺幣陸拾億元整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1/23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無到期日非累積次順位金融債券
3.發行總額:新臺幣陸拾億元。
4.每張面額:壹仟萬元。
5.發行價格:依債券面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無到期日。
7.發行利率:依發行時市場狀況而定 。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獲取穩定中長期營運資金來源並改善本行資本結構。
10.承銷方式:未定。
11.公司債受託人:無。
12.承銷或代銷機構:不適用。
13.發行保證人:無。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華南商業銀行營業部。
15.簽證機構:無。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無。
17.賣回條件:無。
18.買回條件:無。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無。
20.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無。
21. 其他應敘明事項:由華南銀行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申請發行額度,經核准
後將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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