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昌營造: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6/01/23
2.公司名稱:皇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網路媒體新聞
6.報導內容:捷運環狀線廢棄物回填涉及不法,遭新北檢查辦
7.發生緣由:本公司「環狀線CF640區段標工程」之土方工程係分包予「萬葉公司」,
因該公司疑涉及不法情事,遭檢調搜索。本公司配合檢調單位提供
資料,並有二名工程師以證人身分協助釐清案情。
8.因應措施:本公司施工過程均嚴格管控,依規定辦理,並無不法之情事。
上述調查事件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並無影響。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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