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達:公告本公司簽訂現金增資代收款項機構及存儲機構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第8款
1.事實發生日:106/01/23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3.與公司關係:委託代收款項及存儲款項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6/03/20~106/03/28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代收款項及存儲款項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2款公告
(2)訂約日期:106/01/23
(3)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國外部及全省各分行
(4)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南京東路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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