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華科:公告本公司與聯貸銀行團簽訂新台幣40億元聯合授信合約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10款
1.事實發生日:106/01/20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參貸銀行團成員共6家,包括臺灣銀行、彰化銀行、永豐銀行、
華南銀行、兆豐銀行及國泰世華銀行。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自首次動用日起算五年。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甲項授信:新台幣25億元整。
乙項授信:新台幣15億元整。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購買SHAP股權暨充實中期營運週轉金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購買SHAP股權暨充實中期營運週轉金
9.其他應敘明事項:擔保品:購買之SHAP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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