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得:更正-本公司董事會議決議召開106年股東常會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第3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1/2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6/23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7號4樓B棟(U-Town)展覽館第一會議室。
4.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
1.1、105年度營業報告。
1.2、審計委員會審查105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1.3、本公司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案。
2、承認事項:
2.1、提請承認105年度決算表冊案。
2.2、提請承認105年度盈餘分配案。
3、討論事項:(待第二次董事會決議)。
4、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4/25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6/23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
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6年3月1
日起至民國106年3月10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
於民國106年3月10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
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2、受理提案處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1段77號6樓之6
電話:(02)2698-2211 佳得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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