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金:代本公司之子公司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其董事會通過對財團法人兆豐慈善基金會之捐贈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43款
1.事實發生日:106/01/18
2.捐贈原由:捐助該基金會推展社會公益活動
3.捐贈金額:新台幣500,000元
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兆豐慈善基金會
5.與公司關係:該基金會為兆豐證券之利害關係人
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不適用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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