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6/01/162.公司名稱:台灣原生藥用植物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司因應未來營運所需,擬設立子公司推廣公司產品銷售。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