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台新金控:本公司澄清媒體報導鉅亨網新聞中心2017-01-12 12:00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6/01/122.公司名稱: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100%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6.報導內容:台新金傳買大眾證 元大評估中7.發生緣由:105/01/12 工商時報 A4版8.因應措施:任何有關併購訊息以本公司重大訊息公告為準,未經證實之報導純屬媒體臆測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優盛醫學:優盛醫學科技(股)公司取得俄羅斯智慧財產局 專利號100634下一篇宇隆:澄清說明106年1月11日時報資訊報導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