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大眾證券:澄清關於工商時報對本公司的報導鉅亨網新聞中心2017-01-12 09:40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6/01/122.公司名稱:大眾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6.報導內容:台新金傳買大眾證 元大評估中7.發生緣由:不適用8.因應措施:該篇報導有關台新金傳買大眾證純屬媒體自行臆測,無從評論。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海灣: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海灣二)及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海灣三)105年第四季轉換普通股公告下一篇泰詠電子12月營收1.34億元年減41.58% 1—2016月達22.23億元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