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鉅:澄清說明經濟日報C9版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4/11/10
2.公司名稱:森鉅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9版
6.報導內容:經濟日報C9版:”…法人推估,森鉅第四季營收
可望有二至三成的季增率表現。”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本公司迄今未對營收及獲利作任何預估及財測,故上述報導均為媒體臆測
,並非本公司正式對外發佈之數據,應依本公司公告申報之資料為準,特此澄清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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