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6/01/06
2.公司名稱:友訊科技(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iThome、蘋果日報網路新聞等
6.報導內容:路由器、網路攝影機安全性不足,友訊遭美國政府告上法院....
7.發生緣由:本公司今天自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網站上獲悉,FTC對本公司以及
美國子公司D-Link Systems Inc. 提出告訴,主張D-Link Systems Inc. 在美國所
販賣之Router及 IP Camera存在「可能性」的安防漏洞。
8.因應措施:
(1)美國子公司之路由器及網路攝影機初步估計占2016合併營收比重不大。
依據目前所得資料,本案對本公司財務及營運應不至於產生重大影響。
(2)另目前本公司已委託法律團隊處理訴訟,以維護本公司權益及商譽。
本公司為善盡告知義務,對大眾進行公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