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41款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通過(請輸入〝董事會〞或〝股東會〞):不適用2.決議日期:106/01/043.本次決議增加被控股公司之原因、被控股公司之名稱、事業類別及持股比例:不適用4.本次決議減少被控股公司之原因、被控股公司之名稱、事業類別及持股比例:經營方向改變、東莞錦州電子有限公司、經營電腦主機、主機板及控制板之生產及銷售業務、綜合持股比例48.67%5.截至本日止所持有之被控股公司家數:28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