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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泥:本公司與嘉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續訂基隆港儲運中心委託 管理合約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10款

1.事實發生日:105/12/30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嘉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母子公司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6/01/01~106/12/31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1)本公司位於基隆港西33號碼頭所設立之水泥儲運中心,廠務管理及水泥進發貨

工作,委託子公司嘉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管理。

(2)管理費用按每個月實際水泥製品發貨數量每公噸新台幣60元整(稅前)計算,

但每個月實際發貨量超過30,000公噸者,其超過部份,每公噸以新台幣10元整

(稅前)計付。

(3)卸載船舶之清艙費用依實際發生金額支付請款。

(4)另於迴轉式包裝機作業時,其作業費用以每公噸新台幣40元整(稅前)計價。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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