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訊科技:公告康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事訴訟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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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法律當事人:東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事實發生日:105/12/27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東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之原料供應商,今年度本公司向該公司購買原料,
同時間本公司於市場詢價發現該公司售予本公司原料之單價金額高出市價,且本公
司採購人員未曾反應此一情事,恐有涉及不法情事之虞,經與該公司協商降價未果
後,決定透過法律程序釐清事實,並暫時擱置貨款之給付,惟日前接獲東洋國際股
份有限公司之民事訴狀,要求本公司支付前述貨款新台幣3,174,029元加計年利5%之
利息費用;以及實際購回已下訂單未進貨之原物料,並支付貨款美金192,364.2元
加計年利5%之利息費用。
4.處理過程:東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於105年12月15日向台灣士林地方法院遞狀,
本公司亦於105年12月23日進行答辯狀之回覆,並徵詢輔導券商討論後進行申報。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有關已進貨金額新台幣3,174,029元,本公司
已於進貨當時認列進貨成本以及應付帳款;至於已下訂單未進貨金額共計
供應本公司生產及銷售之需求,並產生銷貨毛利,至於原向東洋國際購買之原料,
本公司業已尋求其他供應商供貨,因此對本公司銷售業務亦無重大影響,惟該公司
要求前述貨款所加計年利5%之利息費用估算至105年12月31日止約新台幣23萬元,
該部分將待訴訟程序予以釐清。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已調整採購部門的原先建置,強化比議價之功能,
防範可能之弊端發生;並針對東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與本公司之爭議,委請律師
為公司爭取合理之權益;前述爭議金額,也將於財務報告中依規定作適當揭露。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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