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職併公職 溢領退休金須返還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2-22 21:04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22 號)初審通過「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草案,針對黨國一體時代,黨職和公職工作年資合併計算的人員,扣除黨職年資所領取的離退休金後,溢領超過兩萬五千元的人,必須在完成立法一年內返還。(戎華儀報導)
初審通過的「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草案,黨職併公職人員的退休金年資重新計算,多領的必須返還。所謂的黨職,包括曾在救國團、反共聯盟、大陸災胞救濟總會、民眾服務社、中國童子軍總會等社團工作的人員。
由於有不少人公職年資短、黨職年資較長,草案中訂了 2 萬 5 千元的返還「樓地板」。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尤美女:『如果他扣掉之後,他變成不能夠領月退的,或是他只能夠領一次退的,或是他根本不構成能夠退休的,我們都仍然給他照樣的領月退,但是他的金額如果不到 2 萬 5,我們就給他還是依照 2 萬 5;可是如果說他原來領的月退的退休金就不到 2 萬 5,那仍然就依照他原來領的。』
這項修法最主要是針對連戰、吳伯雄、胡志強、林豐正等國民黨大老級的退休高官。立委陳其邁舉例,胡志強的教職和公職年資不到 15 年,所領的退休金卻併入了 10 多年的黨職年資,依照平均餘命計算,溢領退休金有 5400 多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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