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兆業(01638-HK)前員工造假涉154億 續停牌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2-20 06:06
正尋求在下月復牌的佳兆業(01638-HK)公布,由諮詢公司富事高作的獨立調查結果,提到有集團前員工涉及2012年底至2014年底的41項、共352億元(人民幣.下同)非銀行金融機構借款協議,當中有154億元更涉及前員工精心策劃造假數,以多名第三方買家出售物業所收訂金,但報告提到無證據指主席郭英成違反其作為最終審批者的責任。
佳兆業的通告披露,該41項協議截至2014年底未償還額達308億,更被會計記錄中錯誤分類。公司指是有前僱員精心策劃企圖隱瞞該41項借款協議,涉及製作虛構協議及文件、巨額的不恰當及未經授權付款、利用?款代理掩飾不恰當及未經授權付款的真正目的、在會計賬目中對付款及未償還負債的不正確會計處理方式,包括集團前僱員、供應商、匯款代理等多方串通。
雖然報告提及主席郭英成及前執董陳耿賢參與批核其中39項借款協議,但富事高的調查結果並無證據顯示郭、陳知悉犯事者其後對該全部41項借款協議所採取的會計處理方式,又指現時無足夠證據證明陳或郭違反作為最終審批者的責任。
報告亦發現不明的現金付款及收款,在2013財政年度及2014財政年度內,集團曾向該12名第三方支付約250億元;而約241億元並無清晰業務目的。根據公司賬冊和記錄,該等付款多被發現由集團數名前僱員審批。然而,公司現任管理層不接納有關審批記錄為真正的記錄。
集團同期亦向該12名第三方收取約216億元,而約214億元並未獲正式授權或並無可識別業務目的。
在集團2013財政年度及2014財政年度的未獲授權付款241億元中,約236億元乃支付予該9名匯款代理。富事高與匯款代理代表會面時,彼等全部拒絕提供有關資金轉往何處及最終受益人身分的資料。
集團同期向該9名匯款代理收取款項約212億元。同樣,匯款代理均拒絕披露該等資金最初的來源。
富事高提到調查受到多種限制,包括自發現審計事項以來,多名富事高認為對全面了解審計事項而言屬至關重要的公司高級管理層及僱員已離職,無法協助進行調查;於2015年初所要求的部分文件
及╱或電子記錄並未獲保留或不知所蹤或被無心遺失或誤放;多家作為富事高查詢目標的第三方實體自二零一四年底起已解散或為在英屬處女群島登記的境外實體,無法取得其確實的擁有權記錄等。
股份繼續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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