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 Agoda等跨境電商需繳稅!
鉅亨網記者陳慧菱 台北 2016-12-09 19:16
包括 Agoda、google play 等跨境電商,未來都要納稅了!立法院院會今 (9) 日三讀通過「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修正案」,跨境電商須在國內設立稅籍,依全部的銷售額課徵 5% 的營業稅。預估法案通過第一年,國內稅收可達 9 億元,還可查課營利事業所得稅。
有鑑於近年來網路交易訊息隱密、不易課稅,小額交易免稅等因素,例如,Agoda 等提供勞務服務的跨境電商,過去只能逆向課稅,舉例來說,消費者訂購的飯店在國內,就由飯店所收到的金額來課稅,但若消費者訂購的飯店在國外,就課不到稅了;相關課稅規定已經造成國內、外業者不公平競爭及稅源流失,因此,才出現此次的修法。
未來依新修條文規定,跨境電商應自行或委託代理人在國內辦理稅籍登記,報繳 5% 的營業稅。
三讀條文增訂,外國的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銷售電子勞務予境內自然人者,為營業稅的納稅義務人。跨境銷售電子勞務的營業人應自行或委託報稅代理人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稅籍登記。
條文也說明,若未依規定申請稅籍登記,得處新台幣 3000 元以上 3 萬元以下罰鍰;如果未依規定申請稅籍登記,除了追繳稅款外,還可依照所漏稅額處 5 倍以下罰鍰,並可停止營業。
★跨境電商課營業稅修法重點
預計增加稅收: | ◎估營業稅收增 9 億元 ◎未來還可加課營利事業所得稅 |
登記規定: | 由營業登記,改為稅籍登記,納入國外跨境電商業者 |
取消免稅門檻: | 刪除消費者向跨境電商購買 3000 元以內商品或勞務免稅 |
罰則: |
◎營業人、稅務代理人若未依規定申請稅籍登記, 處 3000 元以上、3 萬元以下罰鍰 ◎未登記稅籍營業、漏稅、逾期未申報銷售額 或應納營業稅額,最高罰漏稅額 5 倍罰鍰, 並可停止營業 |
資料來源:財政部/製表:鉅亨網記者陳慧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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