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永生技:澄清媒體報導 - 經濟日報(台灣)C4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第26款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台灣)C4版
2.報導日期:105/12/07
3.報導內容:
(1)......最快明年中申請台灣藥證......
(2)......業界預估,健永在美國市場有機會取得三至四成的銷售權利金比重,
大陸方面則為8%到12%,而大陸方面僅前期授權金,就可望拿到2,000萬美
金(約新台幣6.4億)
(3)......美國預期明年首季公布數據,........
(4)......健永的MSC-2是在臨床數據看來,「完全沒有副作用」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 本公司研發的植物新藥代號為MCS-2
(2) 本公司尚未送件申請台灣藥證
(3) 本公司尚未簽訂任何關於美國及中國大陸的授權案。
(4) MCS-2美國臨床三期試驗已完成收案,但尚未解盲。
(5) 關於「副作用」的相關資訊,俟本公司向TFDA申請藥證後,以TFDA公布
資訊為主。
(6) MCS-2台灣臨床三期已於105年5月24日解盲,相關資訊敬請參考本公司於
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內容為主。
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澄清媒體報導
7.其他應敘明事項: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
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 講座
- 公告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