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精湛:公告本公司因作業疏忽未於規定期限內申報繳納空氣污染 防制費用相關事宜鉅亨網新聞中心2016-12-06 18:00第三十四條第21款1.事實發生日 :105/12/062.發生緣由:本公司辦理廠房增建工程,因作業疏忽而未於規定期限內申報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用,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規定,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5條規定裁處本公司10萬元整之罰鍰。3.處理過程:依規定改善中。4.預估可能損失:不適用。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辦理。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空氣污染防制更多相關行情台股首頁我要存股精湛44.5-0.45%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禾生技11月營收0.06億元年減62.92% 1—2016月達1.20億元下一篇公準精密:公告本公司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事宜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