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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修法版本 工作6個月即有特休假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2-01 20:39


民進黨行政立法便當會週四討論攸關勞工週休二日的特休假修法版本,決定提供工作 6 個月以上、未滿 1 年的新進勞工 3 天特休假。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行政部門支持民進黨版的草案,他強調這項特休假安排讓年輕勞工「看得到也吃得到」。(李人岳報導)

根據民進黨版修法草案,工作 6 個月到 1 年之間的勞工可享 3 天特休假,1 年以上未滿 2 年有 7 天、2 年以上未滿 3 年有 10 天、3 年以上未滿 5 年有 14 天,5 年以上未滿 10 年可享有 15 天特休假,工作滿 10 年以上勞工每年增加 1 天直到上限的每年 30 天特休假。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行政部門支持民進黨版的草案,他強調根據統計,工作 5 年以下的新進勞工佔了所有勞工的 44%,這項特休假修法讓年輕勞工「看得到也吃得到」,同時也在企業界的預期之中,呼籲企業界都能支持修法。徐國勇:『我們希望企業界照顧勞工的立場,能支持。當然企業界會增加一些成本,不過我們認為應該是可以承受得起也可吸收的,這麼一個天數的調整對企業和勞工應該是雙贏場面。』

徐國勇指出,如果年度終結或終止契約,特休假卻還沒有休完,雇主對剩下的天數應該折算 2 倍薪水。特休假也是由勞工自己安排,因此絕對「看得到、吃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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