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雲國際:代取得人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2-01 16:41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5/12/01
2.公司名稱:青雲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不適用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被取得股份公司:青雲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13,516,047股。
二、取得人資料:
取得人:游德煌。
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1,817,744股。
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13.45%。
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1,678,744股。
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12.42%。
三、取得或增減之股數、日期及方式:於105年10月28日起至105年11月30日止,經由
集中市場交易方式,減少139,000股。
四、新增或減少之共同取得人:不適用。
五、取得股份之目的:未變動。
六、預計於1年內再取得股份之數額及方式:無。
七、資金來源明細:無。
八、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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