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5/11/292.公司名稱:麗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次董事會重要決議摘要如下:擬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之規定訂定「麗豐股份有限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轉讓員工辦法」及執行買回本公司股份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