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卡買了興航機票怎麼辦?檢附單據向發卡單位申訴
鉅亨網記者宋宜芳 台北 2016-11-25 15:28
復興航空停航,損害消費者權益,行政院消保處表示,截至目前為止,已受理 49 件申訴案件,其中多為信用卡刷卡購買機票,因復興航空公司停飛後,搭機服務未獲提供而發生消費爭議。
行政院消保處持續接獲地方消保官反應,有消費者詢問持信用卡購買機票費用是否應繳納之疑義。經洽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以下簡稱金管會銀行局) 表示依信用卡定型化契約範本第 11 條及第 13 條規定,消費者未獲搭機服務提供,應先向復興航空公司尋求解決,如無法解決,消費者於繳款截止日前,檢具相關證明文件,請求發卡機構就該筆交易以帳款疑義程序辦理,並得暫停付款。
行政院消保處指出,經與金管會銀行局聯繫後取得共識,退費方式如下:
(1) 消費者儘速先向復興航空公司辦理退費。
(2) 如果無法解決,消費者應儘速於繳款截止日前,檢具理由及簽帳單、購票證明及未使用服務之證明等,向發卡機構主張將該筆交易列爭議款項,並得暫停付款。經收單機構同意,消費者免予付款;倘收單機構不同意,消費者可於 45 天內補具理由並備齊相關證明文件後,向發卡機構請求繼續協助爭議款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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