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輝光電:代重要子公司LOFO High Tech Film GmbH公告擬由母公司 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依保證責任償還銀行借款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第23款
1.關係人或主要債務人或其連帶保證人名稱::LOFO High Tech Film GmbH
2.事實發生日:105/11/15
3.發生緣由:德國子公司LOFO High Tech Film GmbH向當地德國商業銀行辦理借款,並透
過母公司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開立銀行信用狀做為借款保證。今因前述借款到期
無法償付,擬由新纖代償,最大償付金額約500萬歐元。
4.債權種類或背書保證金額及其所占資產比例:0.45%(借款保證金額占新纖資產比例)
5.債權有無保全措施:新纖基於保證責任,擬代LOFO代償及採取必要之法律措施。
6.預計可能損失:對達輝個體財報無重大影響。
7.因應措施:新纖基於保證責任,擬代LOFO代償及採取必要之法律措施。
8.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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