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EATS」上路首日 遭取締6件違規共60萬罰鍰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1-15 18:39
「UberEATS」送餐服務今天 (15 號) 上午 11 點在台灣上線。公路總局表示,從上午 11 點到下午 2 點共取締 6 件 UBER 送餐違規案例,將對 Uber 公司與駕駛人各處以新臺幣 5 萬元,總計 60 萬元的罰鍰。(邱紀維報導)
「UberEATS」送餐服務在台灣正式上線,營運初期不收取送餐費,也沒有設定最低消費額度。但交通部公路總局表示根據公路法規定,以汽車經營客、貨運輸並收取報酬,都必須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並取得營業執照後才能營業;對於 UBER 的違規行為,主管機關將依法取締。
公路總局表示,從 15 號上午 11 點到下午 2 點,統計在大台北地區共查獲 6 件「Uber EATS」違規營業事項,並開出 12 張罰單。公路總局將依《公路法》第 77 條第 2 項規定對 UBER 公司與駕駛人各處以新臺幣 5 萬元,總計 60 萬元的罰鍰,並吊扣車輛牌照 2 個月。公路總局也再次呼籲車主不要加入違規營業服務,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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