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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05/11/14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晶綺科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母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757858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80144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136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93744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90944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配合晶綺科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之業務需要,
申請授信額度,並由母公司提供背書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8088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7230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孫公司授信合約到期並已清償借款
(2)日期:
與銀行解除融資合約時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947323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593744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62.68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89.4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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