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總統權力過大又無法連任 貪腐濫權成下台宿命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1-14 14:39
南韓總統朴槿惠的「閨蜜干政門」把百萬人民逼上街頭,朴槿惠總統大位岌岌可危。觀乎歷屆南韓總統,貪腐濫權的醜聞不絕於耳。究其原因,在於南韓總統制度出現問題,權力過大之餘又無法連任,導致總統沒有掣肘,容易產生濫權的問題。
香港《文匯報》綜合報導,南韓總統雖由人民選出,但其權力卻是十分大,不但能決定何時在國會提出預算案,更能隨時否決任何法案。此外,總統又能任命各級公務員及最高法院法官、對軍隊擁有統帥權,以至簽訂或審批條約、宣戰、提出憲法修訂及頒佈戒嚴令的權力,均握在總統一人之手,獨攬大權。正因總統權力過大,加上內閣成員及副部長的辦公地點,與青瓦台相距甚遠,令總統傾向會把權力下放給親屬或親信,而後者又會藉這種關係來為自己謀利,導致出現權力腐敗的惡性循環。
此外,南韓總統制度規定任期為 5 年,不得連任。如此一來,當選者在推行政策上便更能隨心所欲,即使背棄競選承諾亦不用承擔責任,變相毋須向選民負責,民眾如欲追究也無能為力,只能透過不斷的示威,向總統施壓。
在南韓總統任期踏入最後階段時,往往會因頻爆醜聞而導致民望低下,即使其所屬政黨的黨友,也會出於政治前途的考慮,選擇與總統保持距離。故此,在新總統當選後,都會傾向擺脫前總統的政策,導致施政上有欠連貫,使南韓無論在社會、經濟以至外交國防的領域上,都要重新適應新政策。
為分散總統權力,朴槿惠上月曾於國會提出修憲,將總統權力限於外交及國防,而經濟等內政事務則交由國會選出的總理處理,同時提議由總統制改為議院內閣制。朴槿惠選擇在醜聞爆出後作出此提議,難免令人聯想是希望藉此轉移視線,故此在意見提出一日後便遭到否決。
南韓總統屢爆醜聞
金泳三:任期最後階段,兒子金賢哲於 1997 年被查出受斗陽集團等企業委託,以活動費為名收受 66 億韓元,並涉及逃稅 14 億韓元,被判監 2 年。
金大中:2002 年,三子金弘杰因受賄及逃稅被判監 2 年,緩刑 3 年,罰款 2 億韓元。金大中離任後,長子金弘一及次子金弘業亦先後因受賄被判監。
盧武鉉:2008 年 2 月離任後,南韓製鞋企業泰光實業公司老闆朴淵次同年 12 月被捕,並供認曾向盧武鉉妻子權良淑及侄女延哲浩,分別提供 100 萬及 500 萬美元。不堪醜聞困擾的盧武鉉,於 2009 年 5 月 23 日跳崖自殺身亡。
李明博:在 2013 年 3 月 5 日即卸任僅 9 天後,李明博便因購買內谷洞私宅地皮風波,以及非法監察普通民眾,遭舉報及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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