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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新普: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5/11/08

2.公司名稱:新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上市櫃B3

6.報導內容:(1)新普第4季營運進入全年高峰,法人預期本季營運將呈現2位數成長。

(2)以今年前3季來看,新普的每股盈餘將超過6.3元。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本公司尚未發佈105年第四季之財務預測及105年第三季實際之財務資訊,

其相關報導,係屬媒體自行預測,相關財務資訊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為準。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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