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普: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5/11/08
2.公司名稱:新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上市櫃B3
6.報導內容:(1)新普第4季營運進入全年高峰,法人預期本季營運將呈現2位數成長。
(2)以今年前3季來看,新普的每股盈餘將超過6.3元。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本公司尚未發佈105年第四季之財務預測及105年第三季實際之財務資訊,
其相關報導,係屬媒體自行預測,相關財務資訊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為準。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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