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興: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1-04 19:40
第三十四條第43款
1.事實發生日:105/11/04
2.公司名稱:台興電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為配合業務需求及主管機關要求。
6.因應措施:待提請股東會討論後上傳修訂後條文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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