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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創光電: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收買/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 銷減資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10/28

2.減資緣由:因有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績效未達既得條件及離職,本公司董事會

決議收買/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


3.減資金額:616,000元

4.消除股份:61,600股

5.減資比率:0.0006%

6.減資後股本:99,521,487,77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訂定減資基準日為10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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