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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退稅36.8億元 10月底撥付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0-25 08:04


南區國稅局表示,104 年度綜合所得稅第二批退稅將於今 (105) 年 10 月 31 號撥入民眾的指定帳戶或寄發退稅憑單,第二批退稅憑單兌領期限從 10 月 31 號起至 12 月 30 日止,民眾如接獲退稅憑單,請儘速持憑單向指定的金融機構兌領。(黃悅嬌報導)

南區國稅局表示,第二批退稅對象為今年 5 月 10 號以前向非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報及今年 5 月 11 號以後申報,屬人工、二維條碼及稅額試算紙本回復等案件。全國共約 35 萬件、退稅金額 36.81 億元。


南區國稅局長何碧珍指出,綜合所得稅退稅方式有直撥退稅及一般退稅兩種,在申報時選擇採直撥退稅者,退稅款在 10 月 31 號當天就會直接撥入指定帳戶;一般退稅案件,由國稅局寄發退稅憑單予民眾,兌領期限至 12 月 30 日止。『金額不滿 5 千元的小額退稅可就近向指定付款銀行兌領,5 其餘都必須提出票據交換才能領到退稅款。』

國稅局提醒 104 年度最後一批退稅在明年 1 月 20 號,申報時未提供退稅帳戶納稅人還有機會選擇直撥退稅,國稅局會於退稅前寄發「104 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使用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民眾只要詳實填寫並親自簽名或蓋章,在期限內親自遞送或掛號郵寄至國稅局,或使用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辦即可享有直撥退稅便利。

(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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