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金:公告募集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04年度第一次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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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
一、本公司103年11月25日董事會會議決議。
二、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1月30日金管證一字第1030053948號函申報生效。
三、公司法第252條第一項之規定。
四、證券交易法第34條第一項之規定。
公告事項:
一、公司名稱: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債總額及債券每張面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上限不超過新台幣陸拾億元整。本公司債之票面金額為壹佰萬元壹種。
三、公司債之票面利率及計、付息方式:本公司債票面利率以不高於固定年利率2.5%為原則。本公司債自發行日起依票面利率,每年單利計付息乙次。每壹佰萬元債券付息,元以下四捨五入。本公司債還本付息日如為付款地銀行業停止營業日時,則於停止營業日之次一營業日給付本息,且不另付利息。如逾還本付息日領取本息者,亦不另計付利息。
四、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本公司債依發行年期為到期一次還本或自發行日起屆滿一年後分次還本。
五、償還債款之籌集計劃及保管辦法:
(一)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債款項來源,將由本公司自有資金、營業收入、銀行借款、貨幣市場、募集公司債或資本市場工具項下支應。
(二)為確保償債款項來源無虞,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所擬支應款項來源,除備供提撥標的之公司債支付本息外,所為運用標的將注意評估其風險及必要性。
(三)本公司將依規定持續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辦理相關資訊之公開。
六、本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劃:本次發行公司債用以償還104年7月7日及8月22日分別到期之本公司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及97年第一次無擔保普通公司債乙券。
七、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之數額:新台幣106.89億元整。
八、發行價格:本公司債於發行日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九、公司股份總額與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其金額:額定股份總額為12,500,000,000股,額定股份金額為新台幣125,000,000,000元整;已發行股份總額為10,141,066,594股,已發行股份金額為新台幣101,410,665,940元整 (103年9月30日止)。
十、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及無形資產後之餘額:新台幣153,187,464仟元整(103年9月30日止)。
十一、受託銀行:永豐商業銀行。
十二、代收款項之銀行名稱及地址:不適用。
十三、承銷機構名稱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十四、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及證明檔案:本公司債為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十五、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及證明檔案:不適用。
十六、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現況:無。
十七、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十八、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
十九、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本公司債委託永豐商業銀行營業部代理還本付息事宜,並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之債券所有人名冊資料,辦理本息款項劃撥作業,由還本付息代理機構製作扣繳憑單,並寄發債券所有人。
二十、銷售對象:僅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外幣計價國際債券管理規則所定之專業投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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