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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航空: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5/10/12

2.發生緣由:針對媒體報導「亞航新董座人選曝光 傳前勞委會主委盧天麟接任」,本公

司在此聲明,有關公司之重要人事異動,概依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並依證券交易法


第三十六條規定於事實發生之日起2日內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辦理公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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