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法修法 遺贈稅、菸稅納入長照2.0財源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0-06 14:36
行政院今天通過「長期照顧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確立以遺贈稅和菸稅挹注財源的稅收制做法,衛福部次長呂寶靜表示,新增的稅收加上 106 年度編列的 178 億元預算,已經足以支應長照 2.0 第一階段的資源人力配置經費。(李人岳報導)
推動長照 2.0 計畫,行政院會 6 日通過「長期照顧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確立以遺贈稅和菸稅挹注財源的稅收制做法,衛福部次長呂寶靜表示,新增的稅收加上 106 年度編列的 178 億元預算,已經足以支應長照 2.0 第一階段的資源人力配置經費。呂寶靜:『菸稅提高每包增加 20 元,預估會增加 158 億元經費,加起來已經符合第一階段 330 億元的資源佈建的錢。』
另一方面,修法條文也規定,在長照服務法施行前,就已根據其他法令所設立的 24 小時住宿式服務機構,除非擴充或遷移,將不受法人化的限制,其他已經從事長照服務的小型民間團體、機構,也可以依原適用的法令繼續提供長照服務,刪除長照法施行後 5 年內緩衝期的改制及準用規定。
對於媒體追問長照 2.0 上路實施後,是否還可能需要籌措新的財源?呂寶靜說,未來納入新的服務對象和項目,原本推估的經費支出還要再做調整,往後一兩年釐清社會可接受的服務方式,再思考規畫可能的財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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