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3弊案 中信金提3聲明 強調辜仲諒非負責人、不影響營運
鉅亨網記者陳慧菱 台北 2016-10-05 16:42
中信金 (2891-TW)、國寶集團 3 大弊案,今 (5) 日偵查終結,辜仲諒等 8 人遭起訴,就最高法院檢察署今日發佈新聞稿,其中有關中信資產轉匯及利益輸送等案件經偵查終結並提起公訴,中信金發佈 3 大聲明,並且強調辜仲諒等被起訴人均非中信金負責人,中信金營運仍正常運作。
首先,中信金表示,「新聞稿有關 2004 年至 2007 年間資產轉匯涉及侵占、背信、洗錢等部分」,經查,所稱資產轉匯情節是涉及中信金子公司中信資產管理公司之海外子公司 CT Opportunity Investment Company(下稱「CTO」)之業務;CTO 於 2005 年底的海外投資款項餘額為 3 億 3,931 萬美元,但到了 2006 年底,款項回收金額達 3 億 498 萬美元;CTO 於 2012 年底清算時,累計投資利益達 4,450 萬美元;獲利已全數歸屬中信金;中信金並無受損害更有獲利,絕無新聞稿所稱資產遭侵占等情形。
其次,中信金進一步表示,「新聞稿有關中信金利益輸送以達成合併台灣人壽」的部分,經查,中信金是透過公開招標程序並以最佳條件取得台灣人壽股份,其交易對象包括官股行庫及其他所有投資人等,並無圖利朱國榮以達成合併台灣人壽目的之必要。
再者,有關「中信金的子公司台灣人壽(原名中國信託人壽)買受國寶集團持有的房產」部分,是經子公司內部評估並經董事會決策等程序,且取具外部專業機構的鑑價報告,也都符合現行法規與主管機關的投報率要求,絕無損害公司利益或其他不法情事。
至於「新聞稿有關資金貸與朱國榮部分」,中信金說明,這是該公司大股東與朱國榮間的私人借貸行為,與中信金公司無關。
中信金強調,上開新聞稿所述情事對該公司並無影響,相關營運均仍正常運作;且被起訴的辜仲諒等人均非該公司負責人,該公司將配合法院審理,期能儘速澄清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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