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和:公告本公司初次上櫃現金增資委託代收股款及專戶存儲機構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第43款
1.事實發生日:105/10/03
2.公司名稱:倉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合約簽訂日期:105/10/03
(2)委託代收股款機構:
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上海銀行板橋分行。
詢價圈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華南商業銀行世貿分行。
(3)委託存儲專戶機構:兆豐銀行板橋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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