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大水泥:代重要子公司江蘇信寧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 提高投資總額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9/22
2.增資資金來源:不適用。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不適用。
4.每股面額:不適用。
5.發行總金額:1,000萬美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不適用。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不適用。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以因應建設水泥窯協同處置項目(包含相關
土建及配套項目內容)、新增採礦及輸送設備、現有礦區整治及
開採等資金需求。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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