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租迪和: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為兄弟公司Grand Pacific Financing Corp.與臺灣銀行主辦之聯貸案提供保證並簽訂保證 合約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第8款
1.事實發生日:105/09/20
2.契約相對人:以臺灣銀行為統籌主辦行之聯貸銀行團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5/09/20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本公司之兄弟公司Grand Pacific Financing Corp.與統籌主辦行
臺灣銀行洛衫磯分行所代表之聯貸銀行團辦理美元聯合貸款
(金額為美金100,000,000元),授信期間為3年,
本公司將以上開聯貸案之連帶保證人身分簽署保證合約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承擔背書及保證責任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協助兄弟公司充實中期營運資金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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