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通報批評焦作萬方大股東吉奧高及劉坤芳等人 轉讓股權未披露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9-14 13:50
和訊股票消息9月12日,深交所通報批評焦作萬方(000612,股吧)原第一大股東西藏吉奧高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公司股東劉坤芳、藏靈霞和黃楚淮。
焦作萬方大股東吉奧高簽署股權轉讓協議未披露
據悉,2016年5月19日,焦作萬方原第一大股東吉奧高與杭州金投錦眾投資合伙企業(簡稱「金投錦眾」)簽署股權轉讓協議,吉奧高擬將其持有的焦作萬方190216238股股份(占焦作萬方當時股份總數的15.81%)轉讓給金投錦眾。該協議同時約定,協議簽訂後60日內,在上述190216238股股份完成變更登記的前提下,吉奧高有權要求金投錦眾購買其持有的其余21000000股焦作萬方股份。
2016年5月21日,吉奧高及其股東劉坤芳、藏靈霞、黃楚淮與蘇州天澳匯融投資發展中心(簡稱「蘇州天澳」)簽署股權轉讓協議,劉坤芳、藏靈霞、黃楚淮擬將其持有的吉奧高99.5%股份轉讓給蘇州天澳,在吉奧高持有的焦作萬方211216238股股份(占焦作萬方當時股份總數的17.56%)解除司法凍結後,吉奧高擬將其持有的焦作萬方211216238股股份以及由此衍生的所有股東權益轉讓給蘇州天澳。
2016年6月1日,焦作萬方披露《公司第一大股東變更的提示性公告》,主要內容為吉奧高與金投錦眾相關股權轉讓事項。2016年6月25日,吉奧高披露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吉奧高及其股東劉坤芳、藏靈霞、黃楚淮與蘇州天澳簽署股權轉讓協議後未及時通知上市公司並對外披露權益變動報告書。
深交所指出,吉奧高及其股東劉坤芳、藏靈霞、黃楚淮違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第1.4條、第2.3條、第3.1.8條和第11.8.1條的規定。根據第17.2條的規定,對西藏吉奧高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及其股東劉坤芳、藏靈霞、黃楚淮予以通報批評的處分,並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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